微昭通 发表于 2017-9-5 20:02:54

醉汉步行上高速 昭通高速交警驱车送宾馆

2017年09月01日晚22时30分许,水昭大队民警接到驾驶员报警称他驾驶的车辆在昭通往昆明方向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而且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请民警岀勘现场。接到报警后,民警火速出警,在现场距离事故车辆后方500米以外的高速路上摆放了锥筒隔离车道,确保黑夜视线差加之车速太快,民警拉响了警车的警笛警示来车注意事发现场的行车安全。


现场勘查、救援有条不紊的进行,此时一个模糊的身影从伸手不见五指的现场后面跌跌撞撞的走来。民警发现这一异常的举动,马上意识到此人形迹可疑,马上上前了解询问,并随时注意他的一举一动,防止他窜到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发生意外。当民警上前接近该男子时,一股刺鼻的酒味迎面而来,顿时明白为什么走路都是“摇曳多姿”的。经过民警仔细询问了解,该男子乃昭通镇雄人,因前几天从镇雄来到昭阳区想找活计干干,没想到活计没有找到,就在昭阳区转悠了几天,打算到鲁甸去看看。只因喝醉酒后就浑浑噩噩的步行上高速公路上来了,经民警耐心细致的沟通,该男子想到鲁甸去找活计,并且在鲁甸有熟人,希望民警能送他到鲁甸。
民警对眼前的醉汉感到既可怜又心酸,于是安排一名同事看住这名醉汉,同时开展事故现场的勘查和救援工作,把肇事车上的人员安全转移,事故处理完毕后,民警立即把醉汉扶到警车上一直驾车安全送到鲁甸县城。

到鲁甸县城后,民警询问醉汉此时能否联系上熟人或者亲人,他表示此时不能联系上,只有明天再联系。随即民警立即为他找了一家宾馆并且嘱咐宾馆老板安排好他的房间,并且注意他的进出,如他继续再下楼买酒喝或者发现异常,马上报警请民警帮忙处理。同时,交待醉汉安心休息,不能到处乱跑以免发生意外;等待休息好天亮后再与鲁甸的熟人联系。民警当场付清醉汉的宾馆住宿费并与宾馆老板做好醉汉的相关安全事宜安排后,高度紧张和疲惫的心情慢慢放松平静下来,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印证了民警此时心里的坦然和对身上责任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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